近日,由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三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专利权人的一件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结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88020号无效审查决定,维持第202120529680.1号“一种用于翅片管式消雾节水冷却塔的空气混合器”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
近日,由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三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专利权人的一件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结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88020号无效审查决定,维持第202120529680.1号“一种用于翅片管式消雾节水冷却塔的空气混合器”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