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聚阳光商标服务团队代理委托人和美公司的“惠美”商标撤三答辩胜利结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标撤三字[2021]第Y003742号决定,驳回潓美公司的撤销申请,和美公司拥有的第13729816A号第5类“惠美”注册商标不予撤销。
和美公司赢得“惠美”商标撤三答辩
Published Date: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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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聚阳光商标服务团队代理委托人和美公司的“惠美”商标撤三答辩胜利结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标撤三字[2021]第Y003742号决定,驳回潓美公司的撤销申请,和美公司拥有的第13729816A号第5类“惠美”注册商标不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