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近日,由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深圳市卓茂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无效宣告结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 560956 号无效审查决定,维持卓茂公司拥有的第201920265230.9号“一种x-ray点料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
观点列举
专利法第 22 条第 3 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特征,但上述区别特征未被其他现有技术公开,也没有证据表明其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将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与其他现有技术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相结合得到该权利要求所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不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一种x-ray点料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板、安装于固定板上的x-ray接收器及传送机构,位于x-ray接收器上方的x-ray发射器;所述传送机构上置有用于盛放料盘的托盘,传送机构用于驱动托盘带动料盘进出x-ray接收器与x-ray发射器之间;
所述固定板上还安装有与x-ray发射器电性连接的行程开关、与电机电性连接的槽型开关;所述行程开关用于感应承载物料的托盘是否传送到位以控制x-ray发射器发射射线或关闭;所述槽型开关用于感应承载物料的托盘是否传送到位以控制电机启动或关闭。
权利要求1与证据1的区别技术特征有以下方面:
包括固定板的x-ray接收器及传送机构安装于固定板上;
所述固定板上还安装有与x-ray发射器电性连接的行程开关、与电机电性连接的槽型开关;
所述行程开关用于感应承载物料的托盘是否传送到位以控制x-ray发射器发射线或关闭;
所述槽型开关用于感应承载物料的托盘是否传送到位以控制电机启动或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