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11周年之际,为展示《纲要》实施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营造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日前组织编写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2014—2018)》。三聚阳光代理的“产品质量追溯防伪系统及追溯防伪方法”发明专利侵权案被该案例集收录,该案也曾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打击专利侵权假冒十大典型案例以及2017年北京市专利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件。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2014—2018)》于6月5日公开出版,该书收录了2014年—2018年发布的专利、商标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各50个,共计100个。这些案例体现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快速、便捷、高效的特点与优势,展示了我国对国内外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全方位、多角度呈现了我国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积极营造良好创新与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这些案例均经地方推荐、网络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包括案情简介及典型意义等,对于普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指导地方执法人员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实践价值。
产品质量追溯防伪系统及方法专利侵权案
案情简介
请求人北京金源茂丰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2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名称为“产品质量追溯防伪系统及追溯防伪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2016年8月3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201310058356.6。该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某杂志社和某酒业公司未经其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涉案专利方法的行为侵犯了其专利权,遂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
处理结果
案件处理中,请求人提供了购买被请求人某酒业公司的白酒并对溯源防伪全过程进行保全的公证书和该酒业公司职员录制的其白酒产品防伪标签防伪溯源过程的视频影像;被请求人某酒业公司提供了签订时间早于涉案专利申请日,且涉及追溯防伪技术的《技术服务合同书》,主张现有技术抗辩。
经审理,合议组认为:
仅依《技术服务合同书》尚不能确认其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同,现有技术抗辩不成立;
根据请求人提供的公证书,结合该酒业公司职员录制的视频影像,可以认定该酒业公司使用的“产品溯源平台”标签及其溯源防伪方法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该酒业公司在其白酒的包装上使用防伪凭证,该防伪凭证的具体防伪溯源方法由产品溯源平台提供技术支持,该平台的主办方为被请求人某杂志社。
因此,某杂志社与该酒业公司实施了共同侵权行为。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最终认定某杂志社在网站上提供防伪溯源技术、某酒业公司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防伪溯源方法构成专利侵权,责令二者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
典型意义
当前酒类产品质量问题倍受社会关注,相关产品质量溯源防伪技术应运而生并快速发展,引起该领域专利侵权纠纷也呈多发趋势。本案中,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经过认真细致的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把握适用法律,快速作出处理决定,有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切实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